处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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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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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由事故发生部门领导、义务消防队、安保处组成。
2、报警程序:
(1)火警119、学院门卫值班室(81920130)、火灾事故部门领导和院领导。
(2)报119火警时一定要镇静,口齿清楚,说清火灾的单位、地点,火灾发展的现状以及因什么原因引起的燃烧(电器、气体、各类油)。
(3)报完119火警后派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4)在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就近人员现场进行扑救,以救待援。
3、组织实施:
(1)相关部门领导及义务消防队和就近教职员工均应积极参加火灾扑救等待救援。
(2)消防车到来之后,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统一指挥,根据义务消防队的责任分工做好扑救、疏散、通信联络、救护等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就近使用灭火器、消防水枪、水桶、脸盆等。
(4)扑救火灾原则:救人重于救物;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灾现场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及时扑救。
4、扑救方法:
(1)扑救火灾时,应注意先切断电源、气源,同时要注意先转移火场及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实在无法转移的应设法冷却或降温处理。
(2)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3)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未经消防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情况。
(3)火灾事故首先要注意扑救人员的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4)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