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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 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 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重点聚焦脱 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 2022 届高校毕业生, 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和精准帮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帮扶责任制。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困难 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校领导班子成员要 对本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实行包干责任制,院系领导班子成员要 对本院系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实行分班级责任制,明确班主任、辅 导员、专任教师的帮扶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高校要 主动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争取支持,确保毕业生就业信息衔接、服务 不断线。
二、开展有温度帮扶。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院系负责人、班 主任、就业指导教师、专任教师、辅导员要与困难毕业生结对,进 行“一对一”帮扶。针对每一位困难毕业生, 要至少开展 3 次谈心谈话 (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 、推荐 3 个有效岗位、 组织参与 3 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要全面落实“一人一档”“一人 一策”台账式管理,并将每次帮扶工作情况登记在册,及时跟进困难 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情况, 开展有温度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三、挖掘市场化岗位。各高校要持续举办有针对性的线上线下 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发动校友企业、产学合作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 有针对性的岗位, 招聘困难毕业生。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将结 合全国高校困难毕业生所学专业、求职意愿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开 设“面向2022 届残疾人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 “2022 届高校毕业生‘宏 志助航’网上招聘会”等相关招聘专区,各高校要及时通知毕业生注
册、使用平台。
四、用好政策性岗位。各地各高校要用足用好“特岗计划”“三支 一扶”“西部计划”“城乡社区计划”“村医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 并向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重点倾斜。要用好科研助理岗位资源,实 施好“专升本专项计划”,精准开展征兵宣传动员, 做好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引导。要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对通过市场渠 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五、做好统计工作。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 业生信 息 由教育部通过全 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 (网址: jy.ncss.cn ) “数据导出”栏目提供,各高校可随时下载“本校困难毕业 生群体名单”。各高校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零就业家庭的界 定及当地认定材料, 摸清 2022 届高校毕业生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 生数量;要逐个排查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户口或档案 仍在学校保管的) 数量。各省要及时统计本省高校 2022 届毕业生中 零就业家庭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人数及毕业去向落实 情况, 并于 2022 年 7 月底和 8 月底分别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各地各高校要强化帮扶工作绩效考核,将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纳入高校就业工作考核评优重要内容。要综合施策,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困难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于本地本校总体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赵婧宏 010-66097442
葛靖阳 010-66097865
报送邮箱: xssjy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