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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学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一、奖助对象
学院设置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院助学金,申请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为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单项奖学金为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学院助学金的学生须为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专科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助标准及比例
1. 院长奖学金每班1人,每人奖励1000元。
2. 综合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元,按班级学生人数的3%评定;二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元,按班级学生人数的5%评定;三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200元,按班级学生人数的15%评定。
1. 单项奖学金视情况奖励20—200元。
2. 学院助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学院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 在校在籍二年级大专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二)院长奖学金
德、智、体综合测评班级前3名,并在院系及班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
(三)综合奖学金
学生综合奖学金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择优发放。
(四)单项奖学金
1. 在院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或征文比赛获奖者,视情况予以奖励;
2. 代表学院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获得奖项,争得荣誉者,视情况予以奖励;
3. 参加学院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受到表彰者,视情况予以奖励;
4. 参加学院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宿舍文化建设受到表彰者,视情况予以奖励。
(五)学院助学金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办法
1. 学院奖学金
根据评定条件,由各系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按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出获奖学生,经系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在本系公示2日无异议后,交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经分管院领导批准。
2. 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交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经分管院领导批准。 (交学生工作处时要附带详细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
3. 学院助学金评审办法参照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五、奖励办法
获奖学生除发放奖金外,均颁发获奖证书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说明
1. 院长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将作为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院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的依据。
2. 院长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
3. 获奖学生名单由各系部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查,院长批准,财务处统一发放。
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