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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财务管理办法

2022-09-27 点击:

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收支管理,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合理调控资金;量入为出,保障运转;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资金;

(二)合理编制学院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科学配置学院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财务信息;

(四)加强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院内经济秩序;

(六)做好财务收支核算,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学院财务审计处归口核算全院各类资金。

第五条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院长主管学院财务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监督和管理本部门的财务工作。对学院中长期财务收入与支出计划、年度经费预算与基建计划、年度财务决算与财务汇报材料、重大贷款事项、投资事项、融资和担保事项、2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10万元以上年度预算追加、学院与其它组织和个人的重大合同的签订以及其它涉及到学院发展、规划的重大财务事项,院长办公会研究后院党委会集体决策。

第六条 学院单独设置财务审计处,作为学院的唯一财务机构,在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在财务审计处之外设置同级财务机构,各部门不单独设置财务机构,实行财务审计处统一报账制。

第七条 学院下属校办经济实体,如因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机构,需经院党委会批准后设置,同时应进行法人登记或实行经济责任目标管理,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

第三章  预决算管理

第八条 学院预算是指学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学院必须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编制预算,各部门在当年6月份开始编制下一年度预算,9月份提交财务审计处汇总,提出预算建议方案。实行“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和批复程序,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九条 预算编制原则

学院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优先保障、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各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超支不补,结余结转按规定使用。

第十条 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它收入。收入预算根据学院工作计划,参照近年收入情况,并考虑预算年度可能出现的收入增减因素编制。

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学院实际情况与财力可能,采用定员、定额及参考实际工作量等办法测算编制,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由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提交院党委会审定。

财务处根据学院财力可能,参照近年学院及各部门收支情况,根据各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预算全部资金结合使用的原则和部门预算的有关要求与标准,对学院的收支预算和各部门的经费预算进行测算、审核、汇总,向院长办公会提交建议方案。

定员是指学院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部门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所下达的人员配置标准。定额是指部门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合理需要,结合学院财力对各项基本支出由学院所规定的指标额度。基本支出定额项目主要包括行政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定额项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及补贴、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技能工资(含外聘教师课时酬金)及其它人员经费等。

公用经费定额项目包括:办公费(含书报杂志、一般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及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宣传费、物业管理费(卫生保洁费、园林绿化费等)、劳动保护费、财务费用、招生费、就业费、培训费、消防费、对外支付的劳务费、租赁费、会议费、一般设备的购置费、图书购置费、教研教改及教学资料费、实验材料费、实习费、体育维持经费、维修费(一般设备、设施、仪器、工具等维修)、其它费用(如赔偿费、会员会费等)。

具体编制细则参见《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预算审核办法

财务处向院长提交学院收支综合预算及部门经费预算建议方案,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后,提交院党委会研究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并通过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

第十二条 学院财务决算是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 收入是指学院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院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等。

第十四条 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由财务处统一收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及时入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移收入、私自收取和私设“小金库”。各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经济事项履行收款义务,做到应收尽收,对年度应收未收款项扣减下一年度预算额度,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按照规定应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及时足额上缴。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学院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十六条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学院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方面的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由院党委会集体决策;用于专项的支出,有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的,按规定要求办理,没有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的,应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由主办部门提出方案,事前编制预算,报院党委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支出审批程序参见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工作的通知》、《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详见《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财务管理手册》。

全面启动公务卡结算方式,凡属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内的支出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对应使用而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项目,不办理报销。

对政府采购范畴的采购内容,必须事先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报销票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接受无效票据报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真伪负责。

第十八条 各部门预算经费超支不补,结转结余按规定使用。其中经营节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节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院节余;学院节余可以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十九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院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条 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等。

修购基金是按照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及经营等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它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指学院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

第二十三条 学院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四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存货等。

存货是指学院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十五条 流动资产管理

(一)加强现金管理,保障现金安全,严格遵守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不得白条抵库,坐支现金。现金管理岗位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加强银行存款管理,保障银行存款安全,严格遵守银行账户开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多头开户和私设账户,按期对帐,未达帐项及时清理。严格遵守预留银行印鉴和各种支票等银行单证的保管和使用规定,不开空头支票,未经部门申请和按规定程序批准,不得转出银行存款。银行预留印鉴,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开保管。

(三)应收及暂付款项按月清理结算,超过6个月挂账期的,须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批准。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四)加强存货管理。存货采购由部门提出存货采购计划,指明采购项目的品名、型号与规格、质量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价格及到货时间要求,不能执行政府采购的,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财务审计处落实资金计划,交由学院指定部门或机构采购;部门一般不得自主采购,凡由部门自主采购者,需经院长批准。存货验收采用部门负责制,谁申请采购,谁主持验收,谁签字负责(重要存货采购采用专家验收制)。存货耗费采用领用人负责制,谁领用,谁签字,谁负责。存货保管采用岗位责任人负责制,谁保管,谁记账,谁盘点,谁负责,保证账实相符,保证采购、领用、库存相符,不能以购代报,不能超量采购,不能积压储存。存货按学期盘点清查,对存货的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后勤仓库需设专职或兼职仓库保管员和材料会计,对存货实行购进、支出、结存登记;各直接耗费存货的基层部门,需设兼职财产物资管理员,建立存货购进、使用明细账,监督存货的购进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按《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行。

第二十七条  无形资产管理

(一)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

(二)无形资产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外投资管理

(一)对外投资是指学院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二)对外投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负债是指学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条 学院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预收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学院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院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三十一条 学院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会同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措施,促使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降低或控制财务风险。

第九章 票据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宏观调控,根据《山东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学院各项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专用票据(经批准设立的独立核算单位或经营收入领用税务发票除外)。

第三十三条 财务审计处专门配备票据管理员负责票据的领购、保管、缴销和审核工作(经批准设立的独立核算单位领用税务发票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和伪造票据。

第三十四条 收费人员在启用非税收入票据前,应检查票据有无缺联、缺号、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财务审计处并由其处理。非税收入票据必须按顺序填写,不得拆本使用。票据填写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写。收费单位因填写错误或因缴款义务人不按时缴款而作废的非税收入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私自销毁。

第三十五条 收费人员已开具的非税收入票据存根,交财务审计处专门配备的票据管理员,由其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10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非税收入票据存根,由财务审计处登记造册向有关部门报告,经核准后销毁。

第三十六条 学院各部门发生的所有非税收入,必须开具非税收入专用票据,不得隐瞒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票据或者不按规定开具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借、转让或代开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第三十八条  建立内部缴验制度,由专人负责核对收费票据开出的金额与财务入帐金额,确保做到票款一致。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九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院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院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每学期未,向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会集中汇报学期财务运行情况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学院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

第十一章  财务监督

第四十一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院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纪检部门的财务监督,对学院的各项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四十二条 学院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督制度,依法确保财务监督的实施。

1、一般经费支出,须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签批,经财务稽核人员核对事由、预算、票据、金额无误后,由出纳付款。

2、银行存款转账支出或提现,除须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稽核员签字外,预留银行印鉴须两人分开保管并同时盖章后方可转账或提现。

3、存货采购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专项维修支出、基建支出等(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上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须有申请、验收审批手续。按《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国有资产管理办法》、《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三条 学院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监督与纪检审计监督、群众监督、上级监督、国家监督相结合。

第四十四条 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加强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事项,不予受理;对不正确、不完善的报帐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违反国家财纪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反映。

第四十五条 学院主要以资本为纽带,按现代企业制度模式,对院属实体、独立法人企业等实施监督和控制。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独立核算的院办企业的财务管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财务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