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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废审批表(式样)

日期:2022-09-13

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废审批表(式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购建时间

数量(台、辆、平方米等)

单价

账面原值

权属证号(车辆识别代码或车架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备注

合 计

×

申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资产管理人员: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

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资产管理人员: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资产报废残值收入,全额上缴省级财政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四联,其中财政部门留存两联、主管部门留存一联、申报单位留作记账凭证一联。

     2、单位申请资产报废,需同时附报《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办材料。

     3、本表由各单位通过“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制并打印上报。